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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2-12-18

音乐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寝室的面貌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宿舍管理,使同学们能在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根据学校有关宿舍管理的规定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个学生寝室门上必须贴上寝室成员名单和卫生值日表,床架贴上学生姓名。

    二、寝室内卫生由学生每天上午8:00和下午6:00前进行清扫,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门窗、地板、墙面干净,阳台、门窗、天花板无蜘蛛网,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床上整洁,室内无饲养宠物现象。

    三、寝室内不私接电源,不乱拉电线、网线,不使用违规电器,不储藏易燃易爆物品,上课期间关窗锁门。

    四、注意保持宿舍公共区卫生,不随便乱丢乱扔,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带头保持,寝室长对室内卫生负总责。

    五、讲文明、讲礼貌,对来访者要主动起立打招呼,禁止对外来人员不闻不问。

    六、晚自习时间,凡轮去到教室自习的班级,该班同学不能在寝室,在寝室自习的同学不能玩电脑、下棋打牌、玩乐、睡觉等与自习无关的事。

    七、不留宿外来人员,不在异性寝室逗留,杜绝晚归或夜不归宿现象。

    八、学生必须自觉按作息时间起床就寝,言行举止文明,不乱贴乱画,不看不健康书报、音像制品、网站等。

    九、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起哄、吹拉弹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