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鉴定表
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3 | 身份证号码: | |||||||||
4 | 工作、政治 思想 表现 |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上进,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认真负责。 | ||||||||
5 |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 热心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表现良好。 | ||||||||
6 | 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 遵守社会公德 | ||||||||
7 |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无 | ||||||||
8 | 有无犯罪记录 | 无 | ||||||||
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10 | 鉴定单位 (全称) |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
11 | 鉴定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 电话 | 0898-65869277 | 邮编 | 571158 | ||||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