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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3-21

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精神,音乐学院就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采取差额复试原则,复试比例按1:1.2确定。凡是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B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报考我院,并在研究生招生系统平台收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的考生,请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复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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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需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复试时未按时报到者,做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请勿自误。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与《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http://yjsc.hainnu.edu.cn/html/xiazaizhuanqu/);

2、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本科生提供在学证明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有效期截止为2018年4月30日);

4、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两年以上)、 进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及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需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有效期截止为2018年4月30日);

7、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8、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9、《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察表》;

10、相应科研成果、获奖及相关辅助材料(自愿提供);

四、复试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898-65813072

五、其他

有关本单位复试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我单位网站公布的《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