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协议
甲方:
乙方:海南师范大学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存在抄袭剽窃,不违反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如学术著作出版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文责自负。
第二条 本协议仅适用海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经费审核和学校财务报销,不作其他用途。
第三条 学术著作出版名称 :
。
第四条 学术著作出版社名称: 。
第五条 该学术著作出版经费从
支出。资助经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若甲方提供的学术著作存在虚假书号、变更出版社名称等行为,乙方有权收回资助经费。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学校财务处依据本协议予以经费报销。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学校办公室、科研处各存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报账时提交财务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海南师范大学(盖章)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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