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师办〔2024〕171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材料初审,全院教职工大会对申报人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业绩测评,经全体教职工投票,同意推荐以下老师参与2023年度学校职称评审。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正高:孙晶 孙志贤 姚立华
副高:陈慧 冯巧婷 刘婧 刘思含 鲁禹君 孙瑞琪 张乐
中级职称认定:郭锐 黄景昊 舒军 王川珊 张誉译
上述结果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28、29日公示期 3个工作日(含当天)。(若对上述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办公室地址:艺术楼311室,联系电话:0898-6581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