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1、通过教育实习,深化学生对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树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伟大理想,全心全意投入到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2、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接受中学音乐教育、教学的实际锻炼,掌握中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学生从事中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3、通过教育实习,加强与中学的联系,了解中学音乐教育、教学的现状及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并对中学音乐的教育改革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以促进我院中学音乐教学工作的提高。
二、内容和要求
教育实习的具体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两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1)试讲与达标测试。实习生在未进入实习学校之前,应由学院安排的有关指导教师进行试讲和校内模拟实习达标测试合格者才能允许进入实习学校。
(2)每位实习生必须撰写3个以上教案(个别有能力实习生可以制作2--3个课件),课堂教学实数不少于8节。
(3)实习生必须观摩原任教师的示范课10节。
(4)实习生要认真钻研最新的音乐课程标准,熟悉音乐教材内容,充分了解学生,在此基础上写出详细的教案,并选择恰当教学方法,送交实习指导教师和原任教师审判方能施教。
(5)实习生每讲完一堂课,应与实习指导教师、原任教师及同一实习小组的其他实习生一起进行评议,总结经验,找到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6)实习生应根据实习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做好课程辅导并做好第二课堂的活动。
2、班主任工作实习
(1) 通过班主任工作实习,实习生要掌握谈话、评语、心得指导等工作方法,掌握后进行转化和处理偶发事件的一般技巧。
(2)实习生一定要为人师表、严以律己,尊重和爱护学生,建立起新型的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3)实习生要广泛接触学生,了解所在班级学生的情况,发现新问题,应及时向原任班主任汇报,同时协助原班主任做好各种工作。
(4)实习生要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
(5)每名实习生要至少组织或独立组织完成一次以上的班级活动,包括开班会和组织学生举行适合的比赛。
(6)实习结束后要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材料交院实习指导教师。
三、组织领导机构
1、音乐学院教育实习指导小组
组长:贾志宏
指导教师:曹时娟、陈新、张睿
2、实习中学:
海南中学: 阮志聪
琼山中学: 蒙钟植
3、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硕士实习小组共8人。
四、日程安排
这次教育实习是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至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先后共一年。具体安排如下: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在本校内进行实习动员,组织实习生学习讨论学校教育工作实习条例、实习计划。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内备课、试讲,到实习学校见习。
(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1-4周,由学院聘请中学音乐特级教师开设音乐教育专题讲座、参与微格教学活动。
(4)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5-18周,在实习学校正式实习。
(5)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19周,回学校进行实习总结,撰写和批改教育调查报告,综合评定实习成绩,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
五、活动纪律要求
教育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要服从驻点带队指导教师的领导。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和主持教育实习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实习单位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2、与教育实习学校联系、制定教育实习计划,确定实习生教育实习的内容、步骤,与实习学校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共同研究实习课程和班主任实习工作等内容。
3、请实习学校领导、任课教师、原班主任等介绍有关情况。请任课教师及班主任介绍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验。
4、接受实习任务学生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教材,编写教案,试讲,主持试讲达标教学活动等,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5、实习生制定课堂教学及班主任工作计划,实习生做好备课、试讲、评议、课堂教学、课外辅导和班主任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6、收集各种实习材料(包括听课记录、教案、调查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实习单位和任课教师对实习生的评定成绩以及实习生的综合能力调查表等),评定实习生成绩,参与评选优秀实习生,审阅实习生的调查报告或论文等。
7、第十三周实习结束返校后,学生撰写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和教育调查报告。
8、第十八周召开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大会(参与实习工作的师生及有关人员)。综合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评定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六、成绩考核方式
1、教育实习成绩考核的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教育调查报告和纪律表现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计分。
2、课堂教学成绩。实习学校原任课教师评分占50%,实行指导教师评分占35%,实习小组评分占15%(含实习生自评分)。
3、班主任工作成绩。实习学校班主任评分占50%,实行指导教师评分占35%,实习小组评分占15%。
5、纪律表现成绩。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小组成员根据实习生对实习工作的态度、出勤率、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考评。其中实习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70%,实习小组评定的成绩占30%。
6、教育实习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成绩占60%,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占30%,纪律表现成绩占10%。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5年3月20日